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1-18 浏览次数: 154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我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和技术开发工作。
     三、实验室的建设,要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四、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安排实验指导人员,配备相应实验仪器设备,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五、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开设一些选修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等,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科学实验能力的培养。
     六、实验教学应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和技能,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实验室根据需要,为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研究及产品开发工作创造条件。
     八、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校内外协作和实验技术与信息资料交流活动。
     九、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实验室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校、系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十一、各级实验室设实验室主任管理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工作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热心实验室工作的高级职称人员担任。院、系实验室主任由院、系提名并报设备管理处审核,由校长办公会批准,人事处行文聘任。实验室主任在所在院、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设备管理处的监督和指导。
     十二、实验室的建立、撤消、合并、改建等要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人员、房屋等条件,由院、系提出申请,经人事处、教务处、设备管理处提出意见,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
     十三、设备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设备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的实际,制定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实施办法。
     2、组织制定实验室长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组织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拟定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全校国有资产(除工地、房屋)的归口管理,协助主管校长做好全校教学设备经费和实验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工作。
     4、拟订并审查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维修、调拨、核准、报废、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及进口设备免税等工作,并进行投资效益的评估工作。
     5、配合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的组织、运行、改革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工作。
     6、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学校应设立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各院、系应建立以主管院长或系主任为领导的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实验室的建设、调整高档仪器设备布局及科学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决策建议。
     7、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全校的物资供应,积极为学校各部门服务,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十四、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需要,实验室应建立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室队伍,包括以实验室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实验室主任,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从事教学、科研实验辅助工作的技术工人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完成好各项实验教学工作。
     十五、实验技术人员是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实验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应创造各种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六、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建设和科学管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七、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逐人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要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十八、实验室应配有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设备的帐、物、卡及各项管理工作。
    十九、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学校的规模和专业设置,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验项目要求,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科研需要统筹考虑,对人力、物力、财力和用房等进行全面规划,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二十、实验室制定购置设备计划要有依据,要精打细算,讲究投资效益,对所提的仪器设备认真选型,要有超前意识,注意成组配套,对大型仪器设备还应充分考虑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做到专管共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二十一、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在实验室建设中,更要重视实验室内的精神文明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类实验室岗位责任制,不断充实并完善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十二、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特别是对大型精密仪器,要设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健全各项技术档案。对长期不使用或已损坏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处进行调拨或报废处理。
     二十三、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学校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总结交流会,开展评比活动,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及水平进行考核。
     二十四、实验室要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防盗、防火、防事故。应把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十五、实验室根据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毒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护制度。
     二十六、在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应参照国家教委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保健待遇。